为进一步便利外籍商务人士来粤开展商务活动,拟对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措施,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外籍商务人士主要指“需经常来华从事商务活动、对广东对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的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邀请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政策措施
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凭省政府外办签发的专项签证邀请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五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M字或相应类别签证。
三、申办流程
1.由邀请单位(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员申请专项签证邀请函。
2.符合条件的邀请单位(企业)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各镇街对提出申请的邀请单位(企业)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后报市外事局办理。
3.省政府外办经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签发专项签证邀请函。
4.外籍商务人士可在3个月内持专项签证邀请函在其申请办理签证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
四、注意事项
1.邀请单位只能为本单位邀请的来华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申请签证。
2.获得此签证便利的外籍人员,来华后如有涉“三非”或其他违法犯罪情形的,省政府外办将依法依规取消相关企业的申请资质。
3.外籍商务人士配偶和子女须与该人士一同申请,或在该人士获签后,由同一邀请方另外申请。
五、申办材料清单
1.中山市外国人来华邀请单位备案登记表
2.中山市外国人来华专项签证邀请函申请表
3.邀请主体出具的保证书
4.邀请主体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
5.邀请主体纳税证明
6.被邀请人护照首页、近5年来华签证页及入出境记录
7.如在第三国办理签证的需被邀请人第三国(地区)身份证明文件
8.被邀请人在职证明
9.被邀请人单位注册登记证明
10.中外双方企业近两年的贸易往来相关材料/邀请企业及被邀请人所在企业关系证明
11.其他补充材料
六、咨询电话
附件:申办材料表格下载:
附件下载:02-1 中山市外国人来华专项签证邀请函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下载:02-2 中山市外国人来华专项签证邀请函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下载:03 长期保证书.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