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取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发布日期:2018-01-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中府﹝2017﹞134号)精神,确保“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现将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取消提供 “无犯罪记录证明” 的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1月20日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时不再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是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必要条件,今后,将由外事部门向相关单位查核确认后报省外办审定,请于申报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