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档案中有解放前在国外工作(当时国民党政府外派人员除外)一年以上的记录;
(2)解放前出国的留学生,本人档案中有在国外从事研究、教学、半工半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记录;
(3)本人档案中有解放前在国外(不包括港澳)从事海员一年以上记录。